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教师能力培养方案》全面实施,引导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推动教师掌握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需求,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培养“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各教学单位中分批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2019年度首批设立10个分中心。现就2019年度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以学生为根、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和《“十三五”本科人才培养规划》实施为契机,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坚持“创新教育理念、引领教学实践、托举教师发展、铸就教学文化”工作理念,开展教学学术研究,着力培育具有西工大特色的教学文化。
二、申报条件
1.分中心根据学校要求,制定、修订并实施院级《教师能力培养方案》,方案目标明确,科学可行,组织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评估。
2.建立分中心的组织体系,分中心主任总体负责分中心的申报、建设、运行等工作开展,分中心秘书负责联络联系、材料整理、工作协调和具体执行等,根据分中心所开展业务的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团队,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分中心建设取得本单位有力支持(包括组建分中心团队、规划一定的场地等),具备基本的教师培养条件。
4.分中心已初步整合相关教学资源,可以自主开展教师培养、教学咨询、教学研究交流等活动,在促进教师教学理念更新、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特色教学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5.鼓励各教学单位间加强协调交流,支持独立建设条件不够成熟的教学单位开展联合组织申报和建设分中心,共建共享,协同开展跨学科教师联合培养和教学学术交流。
三、建设内容
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针对本单位新任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分别开展教学基本能力培养、学科教学能力和教育能力培养、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能力培养,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的教师能力培养、境内外研修、教学研究、教学竞赛、教学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卓越教学文化,共同构建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各单位申报分中心时须制定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有效实施《教师能力培养方案》。分中心根据学校《教师能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每学年实施《教师能力培养方案》,覆盖本单位2018年5月以来的全体新任教师。
2.广泛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分中心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学研讨会、教学沙龙或教学工作坊等活动,可以研讨教学内容更新、讨论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教学模式创新或者分享境内外教学研修成果,进一步深化教学研究、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技巧。
3.开展公开示范课或教学创新大讲堂。分中心每年须在校内外遴选优秀教师开展不少于2次公开示范课教学活动,每年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不少于1次教学创新大讲堂活动。
4.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院级教学竞赛,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校级及以上各级教学竞赛,实现以赛促教。
5.开展教学咨询服务。在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支持下,分中心面向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
6.加强示范引领。结合分中心实际开展各类特色教师教学活动,依托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典型教育教学成果,鼓励向校内其他教学单位提供教学发展服务,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整体提高。
四、申报流程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申报书》(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5月28日前提交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友谊校区老图书馆220),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书到tianjin@nwpu.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评审工作,确定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名单,经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并进行支持建设。
五、其他
1.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对分中心工作给予指导,并依据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教师能力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给予10万元以内的经费支持,确保分中心建设成效。
2.经费支持范围:紧密围绕分中心硬件环境建设所产生的投影仪、交互智能平板、黑板、桌椅、布帘、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分中心开展工作所产生的专家讲课费、咨询费、评审费、印刷费、培训办公用品费等运行费用。
3.分中心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到时按要求提交分中心建设工作总结,按照学校要求对建设情况、活动开展及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验收。
联系人:田锦,联系电话:88460737。
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