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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31日 10:38

各教学单位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继续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课程包括:本科生通识通修类、综合素养类课程,研究生公共课类、基础理论类、综合素养类课程。

2.研究生助教岗位设有基本岗和重点岗,岗位数量根据课程类型和选课人数进行设置。基本岗数量按照每个助教承担2个基本工作量进行设置。每个教学班最多设置2个重点岗;设置重点岗的课程应含有习题课或研讨课环节,且习题课或研讨课所占学时数不低于对应课程总学时数的15%。重点岗岗位由开课单位单独申请。

二、岗位职责

1.研究生助教基本岗岗位职责:

(1)全程跟随主讲教师听课,批改作业和辅导答疑;

(2)参加平时、期中、期末测试的监考和试卷评阅工作;

(3)及时向主讲教师反馈学生学习效果、作业等信息;

(4)承担主讲教师安排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辅助工作;

(5)实验类教学助教岗位需协助承担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6)遵守学校安全与保密规定。

2.研究生助教重点岗岗位职责:

(1)履行研究生基本岗岗位职责;

(2)负责主讲习题课或辅助主讲教师组织研讨课。组织习题课或研讨课的人数不超过30名学生/每次,且每位岗位助教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90名。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校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学业成绩良好,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且具有相应课程扎实的专业基础。

(3)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

(4)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助教岗位,且不能同时申请助管岗位。

(5)已取得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发放的研究生助教培训结业证书。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 即日起,开课学院应根据设立助教岗位的具体课程制定选拔标准、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并面向全校研究生进行公开选拔。

2. 2021年9月10日前,研究生自愿申请并将《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提交到相关教学单位。开课学院应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考察参选研究生是否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重点岗须设立试讲环节,以考察参选研究生是否具有授课能力和课堂组织能力。选拔结束后应面向全校公示3天。

3. 2021年9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签署《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

4. 2021年9月23日前,各学院提交助教津贴名单至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五、管理与培训

1. 岗位设置单位须认真组织本单位拟担任助教岗位的研究生,按要求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开展的研究生助教培训,包括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教学理念与师德教育、教学方法与技能培训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研究生不得申报研究生助教工作。

2. 岗位设置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助教工作实际需求,对研究生助教开展课程重点内容、批改作业要求和规范、辅导答疑技巧与难点、监考职责、试卷评阅流程及要求、与主讲教师的沟通方式和技巧、助教工作典型案例等上岗培训。

3. 岗位设置单位如确认受聘研究生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在聘期内违反校纪校规或本人课程考试不及格等情况,应及时予以解聘,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本人。

4. 研究生助教应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参加各项培训与考核,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助教工作,及时提交工作总结,并及时与主讲教师沟通学生反映的问题。受聘研究生因故不能继续兼任助教工作的,应提前一周向岗位设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六、考核与津贴发放

1. 开课学院根据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学生反馈及工作总结等,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对考核成绩进行公示。

2. 主讲教师负责其课程研究生助教业务能力的提升,以及日常管理与考核。

3. 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助教,在下次研究生助教选聘时优先聘用。对于考核分数低于75分的研究生助教,将不予以再次聘用。

4. 研究生助教工作量、津贴的计算与发放请按照《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对照表》(附件3)执行,严禁违规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




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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