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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2月15日 12: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2号)精神,为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理论与实践水平,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立项范围。以高校、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从事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研究工作团队或个人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题目自行拟定。

(二)立项类型。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

重点项目:有较高前瞻性和先进性,能立足国家教师教育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一般项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二、申报限额

我校推荐申报8项(含西北地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院以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形式推荐申报3项),其中基础教育中心(附中、附小、幼儿园)推荐申报1项。

三、工作要求

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验收等环节按照《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执行。

(一)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重点项目要求有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的经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3.申报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吸收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4.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5.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仅能承担一项项目的主持人。申报团队或个人中有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分且尚未被撤销,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项处理仍在受限期内者,不得参与申报。

6.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二)研究内容要求

1.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2.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四、研究经费

学校给予获批立项项目一定研究经费支持。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流程

1.各单位组织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择优向学校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关。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拟推荐申报项目,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组织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式七份;

2.《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3.主持人和团队成员近三年内在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方面的主要成果(主要成果首页为目录,须写明申报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成员、成果目录等信息),含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后,A4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每个项目资料用牛皮纸袋装好,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汇总表为Excel格式,其他为PDF格式)。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程凯丽李查田锦

电话:88460914 88460737

电子邮箱:jfzx@nwpu.edu.cn

地址:友谊校区老图书馆220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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