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实施西北工业大学教师能力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科学化、系统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实施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与创新,特制定西北工业大学教师能力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系统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努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奠定良好基础。
二、面向对象
面向新任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全校教师均可参加修读。计划申请校内主讲教师资格认证的新入职教师,须完成完整一期的培养方案修读。
三、修读安排
每学期实施新一期教师能力培养方案,同时开展一次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分申报审核,未修读完成可保留已修读学分,学分修读完成即可获得结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由通识通修、学科基础和综合实践三大模块组成。
总学分最低修读要求为3学分,其中通识通修课程1学分,学科基础课程0.5学分,综合实践1.5学分。各类课程和教学活动分为必修、选修和实践三类,共计必修2学分,选修1学分。
课程与学分设置
课程模块 |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课程 开设单位 | 总学分 要求 |
通识 通修课程 | 必修 | 1.课程与教学论 | 4 | 0.25 | 教学研究与 教师发展中心 | 1学分 |
2.教育教学技能 | 4 | 0.25 |
3.课程思政建设与设计 | 4 | 0.25 |
4.教学设计原理与方法 | 4 | 0.25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课程内容可选择: 面向修读教师开展本单位历史与现状介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文件解读,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技能讲座,教学名师、专家讲座等。 | 根据实际安排 | 0.5 | 各教学单位 | 0.5学分 |
综合实践 | 必修 | 拟主讲课程教学观摩 (听、助课一个教学周期) | 根据实际安排 | 0.5 | 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各教学单位 | 1.5学分 |
选修 | 教学名师观摩课 (观摩至少两次课) | 根据实际安排,选修1学分,学分可替换 | 0.5 |
修读在线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 0.5 |
其他实践教学 (试讲演练或外派教学学习或行业专家的实践教学观摩) | 0.5 |
参加省级及以上讲课比赛 | 1 |
参加校级、院级讲课比赛 | 0.5 |
学分合计 | 3学分 |
教师能力培养在线课程平台登录路径:翱翔门户——应用系统——教师发展平台(与翱翔门户同步登录)
五、实施细则
(一)组织职责分工
1.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1)制定并进一步完善教师能力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推进教师能力培养方案的全面实施,支持保障各教学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2)依据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以及教师教学能力的相关情况,组织安排通识通修课程等教学任务。
(3)组织并审核各教学单位教师能力培养工作。
(4)根据教师修读完成情况颁发教师能力培养结业证书或优秀结业证书。
2.各教学单位职责
(1)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合理安排开展本单位培养计划制定、执行和适时修订,加强教师修读的监督、管理与审核,注重沟通协调,保障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持续提升。
(2)制定本单位教师能力培养计划,经本单位专家组织审核后,提交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师将学分修读申请按要求提交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3)自主设计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学科基础课和综合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授课安排、成绩评定等工作。学科基础课程建议课程内容仅供参考,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课程内容。
(二)学分认可与证书获取
1.按培养方案课程要求修读完成3学分的教师,取得教师能力培养结业证书,可申请主讲教师资格认证。
2.鼓励教师多修学分,修读学分超过6学分的教师,优先推荐取得教师能力培养优秀结业证书。取得教师能力培养优秀结业证书者,可优先推荐参加教师教学相关境内外研修项目。
3.通识通修课程的必修课程除外,通识通修课程的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综合实践之间可申请进行多修学分的替换。
4.参加教师能力培养方案修读后未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可报名参加下一期培养方案修读。培养方案中的已修读课程学分可保留三年。
5.已开展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备一定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教师,可申请免修教师能力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学院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学校组织对申请免修的教师进行教学应具备水平的主讲教师资格认证考核,通过考核即可取得主讲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