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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批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0日 14:24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单位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面向基层教学一线推进教师教学发展,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自2019年起,在我校教学单位中分批次设立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2019年首批支持建设10个分中心,2020年第二批支持建设6个分中心,逐步形成以教发中心为主导、学院为主体、教学学术研究为支撑、校院两级协同推动教师教育教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条件保障。依据分批分期建设要求以及学校建设经费统筹情况,现组织实施第三批分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分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教师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坚持“创新教育理念、引领教学实践、托举教师发展、铸就教学文化”工作理念,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开展教学学术研究与实践,着力培育特色鲜明的卓越教学文化,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申报条件

1.分中心根据学校要求,实施院级《教师能力培养方案》,方案目标明确,科学可行,组织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评估。

2.建立分中心的组织体系,分中心主任总体负责分中心的申报、建设、运行等工作开展,分中心秘书负责联络联系、材料整理、工作协调和具体执行等,根据分中心所开展业务的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团队,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分中心建设取得本单位有力支持(包括组建分中心团队、规划一定的场地等),具备基本的教师培养条件。

4.分中心已初步整合相关教学资源,可以自主开展教师培养、教学咨询、教学研究交流等活动,在促进教师教学理念更新、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特色教学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5.鼓励各教学单位间加强协调交流,支持独立建设条件不够成熟的教学单位开展联合组织申报和建设分中心,共建共享,协同开展跨学科教师联合培养和教学学术交流。

6.坚持分批次建设模式,对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师体量较大的教学单位将给予优先支持。

三、建设内容

分中心针对本单位新任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分别开展教学基本能力培养、学科教学能力和教育能力培养、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能力培养,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的教师能力培养、境内外研修、教学研究、教学竞赛、教学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卓越教学文化,共同构建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各单位申报分中心时须制定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有效实施《教师能力培养方案》。分中心组织每年新入职教师参加学校《教师能力培养方案》课程修读,覆盖本单位2018年以来的全体新入职教师,并结合学科专业特色组织实施《教师能力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课程和实践环节。

2.广泛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分中心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学研讨会、教学沙龙或教学工作坊等活动,可以研讨教学内容更新、讨论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教学模式创新或者分享境内外教学研修成果,进一步深化教学研究、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技巧。

3.开展公开示范课或教学创新大讲堂。分中心每年须在校内外遴选优秀教师开展不少于2次公开示范课教学活动,每年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不少于1次教学创新大讲堂活动。

4.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院级教学竞赛,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校级及以上各级教学竞赛,实现以赛促教。

5.开展教学咨询服务。在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支持下,分中心面向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需求。

6.加强示范引领。结合分中心实际开展各类特色教师教学活动,依托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典型教育教学成果,鼓励向校内其他教学单位提供教学发展服务,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整体提高。

四、申报流程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申报》(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027日前提交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友谊校区老图书馆220),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licha@nwpu.edu.cn。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研究与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立项名单各分中心根据建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分中心建设任务书并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五、其他

1.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对分中心工作给予指导,并依据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教师能力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情况配置建设经费和条件支持,确保分中心建设成效。

2.经费支持范围:紧密围绕分中心硬件环境建设所产生的投影仪、交互智能平板、黑板、可移动桌椅、布帘、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分中心开展工作所产生的专家讲课费、咨询费、评审费、印刷费、培训办公用品费等运行费用。

3.分中心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到时按要求提交分中心建设工作总结,按照学校要求对建设情况、活动开展及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验收。

联系人:李查           联系电话:88460737




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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